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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医美乱象,守护群众“颜值安全”——金州区检察院开展医疗美容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时间:2023-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和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美容行业受到众多爱美人士的青睐。然而,一些不规范美容机构的出现,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美容消费安全,推动医疗美容行业规范运营,2023年,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针对医疗美容行业非法行医、违法宣传、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业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医美行业乱象”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截止目前,金州区院摸排走访辖区各类美容机构20余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整治生活和医疗美容机构10余家,法律监督效果显著。

成立专班明重点

金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检察机关部署的《医疗美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提前谋划,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要求组内成员熟练掌握医疗美容项目的种类,厘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区别,并结合大连市院下发的医疗行业违法线索和金州辖区实际情况以及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调查对象、调查范围、罗列检查清单,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实地走访查线索

金州区检察院专项治理工作组对收集的违法线索进行分析汇总后,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有针对性的对辖区医疗美容机构先后开展3次联合检查。

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询问、网络巡查等方式,对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使用医疗器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摸排和调查。

调查发现,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乱象频发、监管缺失、公益损害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或未取得卫生许可擅自从事生活美容服务;二是提供医疗美容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从事生活美容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三是医疗美容机构使用无法提供医疗器械采购证明、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的医疗美容仪器;四是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登记并保存登记记录,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混同;五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电商平台违规发布医美广告。

检察建议促整改

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非法行医、违法宣传、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业突出问题已经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州区检察院在充分调查核实基础上,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医疗广告监督职责,规范辖区内医疗美容广告的发布,对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建议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非法行医、违规发布医美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美容安全;加大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项治理有成效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行动,针对检察建议涉及的美容机构,下达3份卫生监督意见书;1家无证行医的美容机构罚款5万元,没收医疗器械及药品若干;3家生活美容机构已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已办理健康证,电商平台违规发布的医美广告已下架。

金州区检察院以本案办理为契机,以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美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份,查处2家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3人次非医师开展医疗美容,分别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医疗器械等行政处罚。

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金州区检察院针对医美行业暴露出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主动作为,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同时,深化“检察+”协作格局,构建多部门联动、法治保障的医疗美容综合治理格局,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专项整治,引导从业者依法规范经营,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发展,实现了人民群众对安全医美、放心医美、健康医美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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