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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州:检法会签机制 开启民事执行工作新篇章
时间:2023-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检法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切实提升本地区执行活动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全省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重要指示精神,11月23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与金州区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检法两院正式开启民事执行协作配合工作新模式。


金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洋,金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浩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汪洋检察长强调,双方协作机制的建立,适应了新时代民行检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有力提升了执行法律监督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此次签约有助于形成检法联动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法治一体化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检法两院要同心共向,凝聚法检共识,规范开展执行活动和法律监督工作,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双方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坚持信息共享、同源共流,加强业务上的互学互鉴,全力构建有效配合、互相尊重的法检关系,推动两院工作共同迈上新台阶。

《意见》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会商,双方就监督范围、调阅卷宗、线索移送、日常联络、汇报机制、共建调解室、宣传工作等事项达成一致,形成检法联动的强大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题,加快推进法治一体化建设。

《意见》的印发是法检两院民事执行协作配合的又一制度性成果,是双方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金州区检察院将以该意见为抓手,严格执行协作内容,凝聚共识,强化担当,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律监督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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