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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为“最可爱的人”撑起检察担当
时间:2023-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金普新区某老年公寓一处房间内,现役军人王某某的父亲王某志躺在护理床上,哽咽着向五位来访者述说着自己的不幸遭遇。

这些来访者四位来自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他们是由党组成员、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杨文利带领的司法救助办案团队,以及一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代表,此行是军地双方对一起现役军人家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实地走访。

时间回溯到两天前,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收到解放军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关于协助提供司法救助的函。函中载明某部军官王某某的父亲王某志在2015年因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致高位截瘫、壹级肢体残疾,经法院判决和执行后,仍余96万余元无法得到赔偿。

王某志现暂居金普新区某老年公寓,康复治疗及日常护理花费巨大,家庭生活极为困难,严重牵扯现役军人的练兵备战能力,恳请检察机关提供司法救助。

附函材料显示,王某某自2015年参军,现正在解放军某部执行戍边任务,多年来始终以全部热情投身到部队发展建设中,积极面对工作和家庭带来的压力,先后获得3次嘉奖,尤其在上级选调参加海外维和任务中表现出色。

第五检察部立即与部队、王某志及亲属取得联系,调阅原案卷宗,到王某志暂居的老年公寓、案发前居住的社区、王某志母亲及其所居住的社区,调查王某志的生活情况,向王某志的妹妹及妹夫了解王某志的护理及其他医疗花费。

证据显示,王某志在事故中遭受重创,在ICU抢救40余天,累计治疗费用超过200余万元,本人原系工人,家庭条件一般,案发前离异多年,救治费用多数为亲友拼借,至今仍举债70余万,现每月护理及医疗费用需8600余元,主要靠儿子王某某及年逾七旬的母亲负担,王某志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金州区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认为办好此案,是认真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举措,随即汇报至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建议加大救助力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为其优先办理。

同时,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也与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及相关领导就此案的救助金额多次沟通,通过多方协作,决定给予申请人王某志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涉军司法救助工作意义重大,疏解军人家庭经济困难,让这些“世界上一切善良爱好和平人民的优秀之花”毫无后顾之忧地保家卫国,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托司法救助职能拥军爱军的政治担当。

下一步,针对此案,金州区检察院将在司法救助的基础上,继续拓展衔接社会救助,力求能够采取多元化、长效性的综合救助措施,通过能动履职,提升军人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近年来,金州区检察院一直重视军地联合,办理多起军属和退役退伍军人司法救助案件,在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诉讼等领域加强合作,为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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