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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自然资源】共铸双重盾 守公益护国土 不负绿水青山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加大资源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力度,推进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6月6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大连市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土地执法查处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力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金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兆伟,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文东等参加签约仪式。协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开拓出“守护国土”公益诉讼合作新格局,对加大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公益诉讼合作新格局

《意见》是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土地资源保护,特别是耕地资源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人民至上、守正创新、系统观念,通过建立联动机制、信息通报、会商研讨、线索移送与查处机制、协助调查与加强专业支持、联合培训互学互促等制度机制,使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打击侵害国体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法治一体化建设。

加强联系 携手合作

会上,双方共同观看了最高检公益诉讼宣传片《追着光,成为光》。汪洋检察长强调,我们成功签订了金普新区首个公益诉讼检察与土地执法查处协作配合机制,就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建立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协议的签署,是对土地执法领域协作的有效探索。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与新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联系、携手合作,以更加务实的精神和精准的举措,积极落实协议事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助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合作共建,实现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合作共赢。二是找准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工作开展的着力点与发力点。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黄文东局长强调,新区自然资源系统将全力配合,为检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整治,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培训,凝聚合力,积极作为,一同破解执法机制衔接上的难题;强化标准,确保整治实效,建立工作台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守护好金普新区的自然资源,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金普,贡献自然资源人的一份力量。

首次联合办案

签约当日,金州区检察院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及办案人员共同深入到辖区某街道占用公益林地现场,进行了签约后首次联合办案,利用无人机开展现场取证,并就占地时间及原因、是否办理林业审批手续、公益林地恢复等业务进行了探讨交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意见》的出台,是金州区检察院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法律监督途径的真实写照,有效结合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能优势,形成破解自然资源保护难题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独特优势,加强溯源治理和协作配合,为自然资源保护和美丽新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助力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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