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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州检察:探索“枫桥经验”新路径 民事和解促赡养费给付到位
时间:2023-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也要承担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职能,这也是推动检察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工作要求。民事检察和解,正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和辽宁省检察院、大连市检察院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新路径,依托大数据检索,主动挖掘和解案源,破解工作瓶颈。

截至5月下旬,已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全额缴纳拖欠共计10个月的赡养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数据检索,挖掘和解案源

4月中旬,金州区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和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以赡养费、劳务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等为关键词,筛选近两年金州区法院作出的相关民事判决,制作成数据库,再从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筛选相关案件执行情况,最终确定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等的案件明细。

办案人针对筛选的信息,去金州区法院档案室调取电子卷宗,积极开展民事和解工作。盛某某起诉孙某某等赡养费纠纷案为其中的一件案件。

释法说理,促成民事和解

经调查,现年81岁的盛某某身患重病晚期,每月都需要住院化疗和检查,其丈夫已去世,育有两名女儿。大女儿孙某某多年前因为犯罪一直在监狱服刑,至2017年5月才刑满释放。释放后,因房屋过户等问题,母女发生争执,盛某某因治病等原因急需大笔费用,再三思考下将两个女儿均起诉到法院。

经一审、二审判决,大女儿孙某某从2022年8月起每个月给付盛某某赡养费300元,二女儿孙某丽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和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因种种原因,大女儿孙某某一直未履行,拖欠赡养费10个月,共计人民币3000元。

经了解,盛某某正在大连某医院化疗,办案人决定从做孙某某的思想工作入手。办案人多次拨打孙某某电话,一开始她拒绝接听,后来经过五天的连续拨打,孙某某用另一个号码给办案人回了电话。

办案检察官开始并未表明工作的目的,而是了解孙某某现在的家庭情况、生活及收入情况,并详细询问其出狱后是否适应现在的生活。在孙某某放下戒备后,检察官耐心追问,进一步了解其和母亲的症结所在。

多年来孙某某因服刑缺失了家庭生活,对母亲将房屋过户等事宜非常不满,且因自己经济情况不好,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帮教解困,孙某某当场落泪,表示无论如何,自己作为儿女,应该尽赡养义务,愿意补齐所有欠缴的赡养费。

2023年5月末,承办检察官联系到盛某某二女儿,并亲自登门看望盛某某,盛某某表示刚出院,已收到孙某某给付的全部赡养费,同时对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成和解表示感谢。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盛某某生活贫困,且患重病,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现已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正在办理中。

民事和解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具有独特的法律价值,在依循当事人和解意愿的基础上,可实现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双重效果,将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办实事,促和解,解民忧,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每个纠纷都能得到化解,是金州检察的期盼,亦是全体民事检察人员不断奋斗的动力。

下一步,金州区检察院将不断积极探索,期待以法律监督的力量赋予法律温度与光芒,让那一份责任、一份光、一份暖,直抵人心,常明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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