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促进听取意见规范化,金州检察院专门设置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听取意见室,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目前,金州检察院已对多起案件开展了同步录音录像,在镜头下依法告知认罪认罚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并听取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协商及具结书签署过程被全程记录,并在录制结束后对视频资料进行封存留档。
对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新举措。下一步,金州检察院将就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深入探索,完善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严格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在控辩协商的过程中规范用语,充分释法说理,让“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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