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带头接访包案 首办申诉案件
化解多年缠访案件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司法救助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积极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强调的深化控告申诉检察,重在提升答复质效,解决实际问题,检察长带头接访包案,首办申诉案件,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当地。对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快速启动救助机制,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效维护了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信访人赵某某的丈夫李某于2016年9月向东港市某公司讨要工资不成,跳楼自杀身亡。2018年2月,金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东港市某公司赔偿信访人赵某某17万余元及诉讼费2000余元,因被告不履行判决,申请人于2018年4月向金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定代理人下落不明,赔偿款至今尚未执行到位。为此,信访人多次到市中法、省高法及最高法信访。4月25日上午,信访人赵某某因对法院执行活动提出疑异,到金州检察院信访。姜洪星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接访,耐心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对其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答复和解释,在接访过程中了解到信访人丈夫生前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其死亡后,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访人本人体弱多病没有固定收入,2016年以来靠打零工,维持两个儿女的学费和生活费,且有一名未成年女儿,家庭生活困难。姜洪星检察长当即表示,检察机关将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因案致贫的信访人赵某某的家庭实施救助。信访人感动之余,表示息访息诉,从此不会以任何方式到任何部门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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