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为重点,严格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5月29日上午,金州区检察院以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根本目标,以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为教材,金州区检察院公诉科专门办理未检案件的3名检察官与金州新区团委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联合在金州区向应广场开展“青少年维权行动日”宣传活动。
检察官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重点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向大家宣传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父母、教育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为未成年人着想;并希望青少年要提高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今后,金州区检察院公诉科将采取多项举措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推行亲情会见,注重温情教育。允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见面、通话,使未成年人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让他们认罪服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鼓励改过自新。对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具备帮教等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后,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严格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卷宗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保存。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由专人进行加密管理,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