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施行2周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检护民生”行动统筹开展,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那段牵动检察心的路】
不久前,金州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辖区内某大型商场存在盲道和无障碍坡道擅自封堵和占用现象,给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带来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段“过不去的路”牵动了“金检追光”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心。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大型商场门前一侧盲道和无障碍坡道擅自封堵、占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残障人士等特定群体出行。
随后,金州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占用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调查延伸,从个案到全局排查】
为全面了解辖区内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状况,“金检追光”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主动作为,对辖区多家医疗机构、水、电、燃气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等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4家医疗机构在电梯口附近未设置无障碍电梯指引标识、2家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未张贴军人军属优先标识、4家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未张贴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标识、未按照相关规定配有无障碍卫生间;自来水、燃气等机构未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斜坡、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未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等设备,给军人军属、老年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公开听证+联席会议” 守护“有爱无碍”】
为了更好拓宽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提升办案质效,金州区检察院与沈阳军事检察院共同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武装部门、医疗机构负责人、军人军属代表参加,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保护军人军属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进行探讨,积极听取军人及军属代表建议。
听证员一致认为,保护军人军属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对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的保障,也是社会责任,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能更好地保障军人军属的就医权利,同意检察机关的初步意见。
同时,金州区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残联部门、医疗机构、自来水、城市燃气负责人、残疾人代表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联席会,共同探讨如何通过公益诉讼途径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携手构建残疾人权益保障坚固防线,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软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会后,金州区检察院联合沈阳军事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管职责。
【跟踪监督 解决民生难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为落实整改成效,金州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残联代表等一同前往医疗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回头看”。
经核实,辖区内25家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张贴“军人军属优先”标识约120余份,开通优先窗口,为现役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残疾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以及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一站式”优待服务;张贴“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标识150余份,升级改造无障碍电梯指引标识20余处,设置无障碍卫生间3个,自来水服务大厅已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城市燃气公司门前斜坡整改已完成。
小障碍关乎大民生。从一纸建议到整改落地,从一处细节到满城春风,特殊群体的需求正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成为备受关注的新课题。下一步,金州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持续跟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升级改造,助力打造“有温度”的无障碍生活圈,让“检察蓝”成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坚实护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施行2周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检护民生”行动统筹开展,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那段牵动检察心的路】
不久前,金州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辖区内某大型商场存在盲道和无障碍坡道擅自封堵和占用现象,给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带来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段“过不去的路”牵动了“金检追光”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心。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大型商场门前一侧盲道和无障碍坡道擅自封堵、占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残障人士等特定群体出行。
随后,金州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占用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调查延伸,从个案到全局排查】
为全面了解辖区内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状况,“金检追光”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主动作为,对辖区多家医疗机构、水、电、燃气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等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4家医疗机构在电梯口附近未设置无障碍电梯指引标识、2家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未张贴军人军属优先标识、4家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未张贴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标识、未按照相关规定配有无障碍卫生间;自来水、燃气等机构未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斜坡、低位服务台或者无障碍服务窗口、未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等设备,给军人军属、老年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公开听证+联席会议” 守护“有爱无碍”】
为了更好拓宽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提升办案质效,金州区检察院与沈阳军事检察院共同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武装部门、医疗机构负责人、军人军属代表参加,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保护军人军属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进行探讨,积极听取军人及军属代表建议。
听证员一致认为,保护军人军属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对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的保障,也是社会责任,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窗口,能更好地保障军人军属的就医权利,同意检察机关的初步意见。
同时,金州区检察院组织相关行政机关、残联部门、医疗机构、自来水、城市燃气负责人、残疾人代表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联席会,共同探讨如何通过公益诉讼途径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携手构建残疾人权益保障坚固防线,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软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会后,金州区检察院联合沈阳军事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管职责。
【跟踪监督 解决民生难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为落实整改成效,金州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残联代表等一同前往医疗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回头看”。
经核实,辖区内25家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住院部等显著位置张贴“军人军属优先”标识约120余份,开通优先窗口,为现役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残疾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以及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一站式”优待服务;张贴“老年人、残疾人”优先标识150余份,升级改造无障碍电梯指引标识20余处,设置无障碍卫生间3个,自来水服务大厅已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方案,城市燃气公司门前斜坡整改已完成。
小障碍关乎大民生。从一纸建议到整改落地,从一处细节到满城春风,特殊群体的需求正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成为备受关注的新课题。下一步,金州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持续跟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升级改造,助力打造“有温度”的无障碍生活圈,让“检察蓝”成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坚实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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