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完备的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融入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方便青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独立、安全地使用共同基础设施、顺畅进行沟通交流,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有力保证。
2024年9月23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李晓霞、残疾人联合会及部分残障人士开展了一次特殊的体验活动。
今年4月,金州区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发现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区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未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对视障人士等特殊人群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和安全隐患。
金州区检察院在固定证据后,立即立案调查,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围绕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及加大设备维护等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同时,办案团队从残疾人联合会处详细了解金州区残障人士概况,并征求其对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意见。
为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金州区检察院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视障人士代表、行政机关代表、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敦促行政机关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不仅方便视障人士出行,对老人、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的出行都带来极大方便,同时也能够提升大连的城市文明建设水平。行政机关表示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体现了对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尊重和关爱,一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会后,金州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区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加大对辖区内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管巡查力度,保证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保障特定群体安全出行;加强宣传,推动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024年8月,金州区检察院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表示已采纳检察建议内容,并向金普新区管委会申请专项资金,按照程序采购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同时联系交警部门配合在交通信号灯灯杆上安装人行过道提示音装置。
2024年9月23日,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效果,金州区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李晓霞、残疾人联合会代表、视障人士代表一同到安装过街音响地点进行现场体验。活动现场,由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功能和使用。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能够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实施播报语音,并伴随发出特定的提示声,告诉行人当前红绿灯显示的颜色、是否可以通行,还可以根据不同时间段、路段的需求,控制提示音量大小。
省人大代表李晓霞表示,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是一项利民之举,但是目前安装的提示装置还存在不足,提示方向容易混淆,建议使用红外线等感应装置帮助更多特殊群体,确保出行安全。
残疾人士代表表示,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可以为二级、三级视力障碍人士在过马路时带来很大便利,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行政机关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工作,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将逐步在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区和集中就读学校区域内全面推开,使得更多弱势群体出行受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的法治保障措施被写入其中,同时,该法也为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后,金州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踪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安装推广、维护等情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无碍需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完备的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融入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方便青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独立、安全地使用共同基础设施、顺畅进行沟通交流,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有力保证。
2024年9月23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李晓霞、残疾人联合会及部分残障人士开展了一次特殊的体验活动。
今年4月,金州区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发现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区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未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对视障人士等特殊人群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和安全隐患。
金州区检察院在固定证据后,立即立案调查,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圆桌会议,围绕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及加大设备维护等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同时,办案团队从残疾人联合会处详细了解金州区残障人士概况,并征求其对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意见。
为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金州区检察院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视障人士代表、行政机关代表、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敦促行政机关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不仅方便视障人士出行,对老人、未成年人甚至成年人的出行都带来极大方便,同时也能够提升大连的城市文明建设水平。行政机关表示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体现了对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尊重和关爱,一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会后,金州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区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加大对辖区内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管巡查力度,保证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保障特定群体安全出行;加强宣传,推动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024年8月,金州区检察院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表示已采纳检察建议内容,并向金普新区管委会申请专项资金,按照程序采购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同时联系交警部门配合在交通信号灯灯杆上安装人行过道提示音装置。
2024年9月23日,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效果,金州区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李晓霞、残疾人联合会代表、视障人士代表一同到安装过街音响地点进行现场体验。活动现场,由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功能和使用。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能够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实施播报语音,并伴随发出特定的提示声,告诉行人当前红绿灯显示的颜色、是否可以通行,还可以根据不同时间段、路段的需求,控制提示音量大小。
省人大代表李晓霞表示,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是一项利民之举,但是目前安装的提示装置还存在不足,提示方向容易混淆,建议使用红外线等感应装置帮助更多特殊群体,确保出行安全。
残疾人士代表表示,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可以为二级、三级视力障碍人士在过马路时带来很大便利,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行政机关表示,将全力配合检察工作,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将逐步在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区和集中就读学校区域内全面推开,使得更多弱势群体出行受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的法治保障措施被写入其中,同时,该法也为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后,金州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踪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安装推广、维护等情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无碍需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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