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检察新闻
大连金州:首例盗窃骨灰案宣判
时间:2021-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骨灰承载着人们的特殊情感,是人们祭奠亡者、寄托哀思之所在。盗窃骨灰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侵犯了刑法保护的社会公序良俗。近日,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州区首例盗窃骨灰案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1年6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因与其堂姐等人有纠纷,为打击报复其堂姐,遂来到大连市金州区某地公墓内,将其堂姐父亲的坟墓挖开并拍摄照片向其堂姐发送,后将装有其堂姐父亲骨灰的骨灰盒藏匿该公墓一空墓穴内以此泄愤。次日其堂姐来到该公墓寻找父亲的骨灰盒无果,遂报警。民警找到张某某询问骨灰盒的藏匿之处张某某拒不交代。同年6月17日10时许,张某某的堂姐通过多天查找,才将装有其父亲部分骨灰的骨灰盒找到。

  经依法审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泄私愤,秘密窃取他人骨灰,其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对张某某以盗窃骨灰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此事做得太缺德,有违公序良俗,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骨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大连金州:首例盗窃骨灰案宣判

  2024-12-09
  

    骨灰承载着人们的特殊情感,是人们祭奠亡者、寄托哀思之所在。盗窃骨灰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侵犯了刑法保护的社会公序良俗。近日,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州区首例盗窃骨灰案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1年6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因与其堂姐等人有纠纷,为打击报复其堂姐,遂来到大连市金州区某地公墓内,将其堂姐父亲的坟墓挖开并拍摄照片向其堂姐发送,后将装有其堂姐父亲骨灰的骨灰盒藏匿该公墓一空墓穴内以此泄愤。次日其堂姐来到该公墓寻找父亲的骨灰盒无果,遂报警。民警找到张某某询问骨灰盒的藏匿之处张某某拒不交代。同年6月17日10时许,张某某的堂姐通过多天查找,才将装有其父亲部分骨灰的骨灰盒找到。

  经依法审查,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泄私愤,秘密窃取他人骨灰,其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对张某某以盗窃骨灰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此事做得太缺德,有违公序良俗,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骨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758892 举报邮箱 dljubao@dlswxcb.com

版权所有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