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柳建伟一行三人,到基层联系点——金州区检察院进行调研指导,市院监察室副主任韩晓东陪同调研,金州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洪星及部分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姜洪星检察长对金普新区的发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对金州区检察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进行汇报。纪检组长于政文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落实“三个规定”等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同时与会人员就司法改革中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员额检察官不足、绩效考核及奖金发放、“三个规定”的有效落实等改革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柳建伟处长对我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工作的意见》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院工作的重大举措,通过一年的工作,联系基层工作发挥了很好的好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能够深入掌握基层院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院反馈,帮助省院了解基层、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另一方面能够及时传达省院的决策部署,增强指导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基层院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他强调,基层院要准确把握省院部署精神,及时沟通、勤于联系,发挥联系点的最大优势;要大胆尝试、敢于创新,推动检察工作上新台阶;要善于总结、发现亮点,积累丰富得工作经验,对金州区院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司法公正。要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使干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加大督查力度,有效杜绝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行为的发生。
二是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做大做强做优。要继续巩固金州区院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势头和干劲,将公益诉讼和服务地方工作大局、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相结合,在提高案件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把“公益诉讼做大做强、做出声势、做出成效”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地方发展。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安治理,积极投入平安建设,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打造过硬队伍。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位,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深入推进党建、队建的融合发展,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