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检察文化
金州检察院优秀检察官|鞠晓黎:做一个心中有光的人
时间:2021-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她是一名员额检察官,也是检察岗位上的多面手,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质朴的情怀和无比的坚韧让每一个角色都异常生动和精彩,她就是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鞠晓黎。

  2007年研究生毕业的她考进了金州检察院,从检十余年来,鞠晓黎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800余件获辽宁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大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大连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大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大连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5次等荣誉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鞠晓黎用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刑检部门,鞠晓黎办理的辛某某等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大连市政法委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毕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立案监督典型案例;在民行部门,办理大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大连首例等外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等每起案件办理后,她都会习惯性进行总结,看其中有没有亮点,各个环节还有哪些需要提高,然后再有针对性的啃大部头法学著作,形成总结调研文章。

  心中有光,才能照亮公益诉讼探索之路。2019年至今,鞠晓黎担任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探索,忙碌就是鞠晓黎的工作常态。她和伙伴们几乎“白手起家”,对公益诉讼涉及到的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学习。她带领部门干警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畜牧养殖污染防治、医疗废物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餐厨废弃物整治、高仿冥币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摸排线索120余件,立案109件率先主持召开大连首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全地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鞠晓黎办理了刘某某等四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大连首例食药领域刑附民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人员较多。经多方调查核实,该案成功起诉,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通过跟踪监督、督促执行,使涉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50.833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在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大连市政法委评为精品案例。

  中有光,才能聚集多方力量。无论在刑事检察还是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鞠晓黎都能克服种种压力,牺牲小我顾全大局,从不向领导和同们抱怨自己的痛苦和困难。

  在出色完成办案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传帮带”,与部门干警一起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注重业务能力提升,努力做到法律精深、业务精通。在其指导和带领下,已有一名同志获得“全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鞠晓黎注重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解决对策,逐步自己向专家型人才方向发展。其撰写的《试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完善》等数十篇调研理论文章,先后获得市、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辽宁省政法理论年会一等奖等。鞠晓黎曾带领年轻干警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调研活动,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本地区取保候审案件情况进行调研,撰写12000余字的调研报告,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一等奖。

  心有阳光,才能照亮前方。她那真挚的笑脸、坚毅的眼神,总给人以温暖和力量。她用辛勤和汗水浇灌着检察官的名字,虔诚守护着公平与正义,她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的品格,绽放出新时代的新风采,树立起青年一代检察人的新形象。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金州检察院优秀检察官|鞠晓黎:做一个心中有光的人

  2024-12-09
  

  她是一名员额检察官,也是检察岗位上的多面手,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质朴的情怀和无比的坚韧让每一个角色都异常生动和精彩,她就是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鞠晓黎。

  2007年研究生毕业的她考进了金州检察院,从检十余年来,鞠晓黎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800余件获辽宁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大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大连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大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大连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嘉奖5次等荣誉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鞠晓黎用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刑检部门,鞠晓黎办理的辛某某等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大连市政法委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毕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立案监督典型案例;在民行部门,办理大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大连首例等外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等每起案件办理后,她都会习惯性进行总结,看其中有没有亮点,各个环节还有哪些需要提高,然后再有针对性的啃大部头法学著作,形成总结调研文章。

  心中有光,才能照亮公益诉讼探索之路。2019年至今,鞠晓黎担任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探索,忙碌就是鞠晓黎的工作常态。她和伙伴们几乎“白手起家”,对公益诉讼涉及到的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学习。她带领部门干警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畜牧养殖污染防治、医疗废物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餐厨废弃物整治、高仿冥币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摸排线索120余件,立案109件率先主持召开大连首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在全地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鞠晓黎办理了刘某某等四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大连首例食药领域刑附民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人员较多。经多方调查核实,该案成功起诉,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通过跟踪监督、督促执行,使涉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50.833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案在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大连市政法委评为精品案例。

  中有光,才能聚集多方力量。无论在刑事检察还是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鞠晓黎都能克服种种压力,牺牲小我顾全大局,从不向领导和同们抱怨自己的痛苦和困难。

  在出色完成办案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传帮带”,与部门干警一起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注重业务能力提升,努力做到法律精深、业务精通。在其指导和带领下,已有一名同志获得“全市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鞠晓黎注重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解决对策,逐步自己向专家型人才方向发展。其撰写的《试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完善》等数十篇调研理论文章,先后获得市、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奖、辽宁省政法理论年会一等奖等。鞠晓黎曾带领年轻干警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调研活动,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本地区取保候审案件情况进行调研,撰写12000余字的调研报告,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一等奖。

  心有阳光,才能照亮前方。她那真挚的笑脸、坚毅的眼神,总给人以温暖和力量。她用辛勤和汗水浇灌着检察官的名字,虔诚守护着公平与正义,她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的品格,绽放出新时代的新风采,树立起青年一代检察人的新形象。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大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758892 举报邮箱 dljubao@dlswxcb.com

版权所有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 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