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风伴暖阳,又是一年春。和往常一样,早上7:30,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鞠晓黎早早来到了单位,将昨天拟定的一份案件取证提纲打印出来,梳理了取证方向和重点,并准备调查函等领导签批文书,为下午的调查做好准备,忙碌的一天也就此开始了。
8:30,鞠晓黎与法警大队取得联系,邀请法警配合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并就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探讨。之后组织民行科干警在六楼会议室开会,就金州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可能存在违规经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摸排调查工作开展第二次讨论并详细部署。
9:30,鞠晓黎和法警一起着便装来到金州区某市场。在一家售卖蛋糕、饼干等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摊位前,发现该摊位没有采取防尘遮盖、设置隔离设施等保证散装食品安全的措施。销售的外包装只是一个透明塑料袋,没有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等。走到另一家摊位时,发现该摊位售卖凉拌菜,也存在上述情况,而且摊位明显位置没有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立即用拍照方式固定证据。当天共发现了6个食品摊贩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经营情况。回到办公室后,鞠晓黎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和证据,为下一步重点审查和立案等工作做好准备。
10:50,鞠晓黎来到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了解去年依法提起的孙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执行情况,并就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回到本单位时,鞠晓黎又来到了案件管理大厅,咨询了今年1-2月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受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等案件情况,并拷贝了一起销售假药案的电子卷宗。
12:00:吃过午饭后,鞠晓黎与科室另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法警一起从院里乘车前往炮台街道,准备继续对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进行调查取证,在路上与搭档就需要调查取证的案件细节进行交流。一行人员到达炮台派出所后,向该派出所一名副所长了解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请求其派员协助当天的取证工作,确保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13:50:取证人员到达需要取证的某公司,出具调查函和工作证件后,要求该公司财会人员提供相应年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记账联、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出库记录等。财会人员提供的财物资料数量较多,鞠晓黎和同事分工负责,认真审核,对涉及案件的部分材料进行了复印和拷贝,并依法填写了证据材料收据,让提供人员签字盖章。经过现场核查,鞠晓黎和助理决定对一名业务人员进行询问,重点核实其中一笔业务的情况。
16:50,回到院里,正要梳理取证材料,办公室电话响了起来,“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情吗?”原来是一个申请监督的当事人打来电话询问案件的办理情况并表达了自己的不满。鞠晓黎一方面耐心安抚当事人的不满情绪,以减缓其复访的频率。另一方面详细说明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并表示一定秉公办理,认真审查法院判决书及相关申诉材料,并告诉当事人“您要注意身体,我们把情况了解清楚,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再三耐心劝说后,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平复了许多,连声说谢谢。此时已经17:20分,鞠晓黎将资料分类整理后锁入文件柜,缓缓坐下,在脑海中回忆了一天的工作,并将遗漏的事宜写在笔记本上,然后离开办公室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从检12年来,这样的奔波是她工作中的常态,她在用实际行动,忠诚地履行着法律赋予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