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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区院:联合执法助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时间:2019-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省、市院关于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范商店经营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金州区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超市、小卖铺食品安全。

  

  日前,联合检查组先后来到南山小学、城内小学以及101中学等学校,对上述学校周边超市、小卖铺开展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校园周边商店出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食品的现象很多。有的商店将出售的即食食品如“烤肠”、“麻辣串”等堆放在角落里,卫生不合格;个别商店存在超范围经营,甚至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现象;有的商店还存在违规出售香烟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检察干警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向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官们当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建议其责令市场经营者现场下架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建议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规范学校及周边的经营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食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更是高压线。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表现,是落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个专项”活动之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维护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金州区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功效,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为广大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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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区院:联合执法助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2024-1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省、市院关于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范商店经营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金州区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超市、小卖铺食品安全。

  

  日前,联合检查组先后来到南山小学、城内小学以及101中学等学校,对上述学校周边超市、小卖铺开展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校园周边商店出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食品的现象很多。有的商店将出售的即食食品如“烤肠”、“麻辣串”等堆放在角落里,卫生不合格;个别商店存在超范围经营,甚至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现象;有的商店还存在违规出售香烟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检察干警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向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官们当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建议其责令市场经营者现场下架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建议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规范学校及周边的经营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食品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更是高压线。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表现,是落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个专项”活动之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维护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工作中,金州区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功效,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为广大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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