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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时间:2014-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融合,以四个“常态化”建设为基础,把加强干警的党性教育,强化干警宗旨意识作为途径,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干警牢记树立服务意识,用心学、彻底查、认真改,明确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责任、深挖检察机关四风问题的根源、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融入到检察机关的活动中来。

  

  一、树立修身正己的“责任意识”。要求全院党员干部通过“照镜子”找准自身差距,正视问题、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通过“正衣冠”捍卫检察形象。严明纪律、端正行为。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永葆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通过“洗洗澡”保持政治本色。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解决实际问题,更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通过“治治病”确保队伍纯洁。紧紧围绕不正之风的源头和突出问题,对于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醒,促使其改进;对不能认真查摆、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干部,要适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其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在活动中,教育广大检察干警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信念,确保在工作中不违反原则、不偏离方向、不动摇意志。

  

   二、树立着眼民生的“服务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省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争当清廉的楷模、节约的表率、勤俭的标兵。在工作上,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且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特别是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同时,建立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信息获取机制、意愿反映机制,并配套建立答疑说理、被害人救助等制度,使群众诉求、意愿得到充分表达,群众困难得到实际解决,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三、树立公开透明的“大局意识”。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坚持开门搞活动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问计、诚心听群众评议、真心为群众解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安排,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三创双争”服务基地、“三联二包”对象等社会各界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真正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全力开展和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全力开展和推进规范执法、网上办案工作。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检察工作科学创新持续发展的显著效果服务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树立狠抓落实的“实干意识”。依托“工作落实年”这一重要载体,认真梳理现有各项制度,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以法治思维和方法抓好检察机关执法作风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办案责任,探索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民群众经常性联系的工作制度,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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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2024-07-16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融合,以四个“常态化”建设为基础,把加强干警的党性教育,强化干警宗旨意识作为途径,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使广大干警牢记树立服务意识,用心学、彻底查、认真改,明确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责任、深挖检察机关四风问题的根源、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融入到检察机关的活动中来。

  

  一、树立修身正己的“责任意识”。要求全院党员干部通过“照镜子”找准自身差距,正视问题、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通过“正衣冠”捍卫检察形象。严明纪律、端正行为。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从现在做起,端正行为,永葆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通过“洗洗澡”保持政治本色。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解决实际问题,更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通过“治治病”确保队伍纯洁。紧紧围绕不正之风的源头和突出问题,对于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醒,促使其改进;对不能认真查摆、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干部,要适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其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在活动中,教育广大检察干警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信念,确保在工作中不违反原则、不偏离方向、不动摇意志。

  

   二、树立着眼民生的“服务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省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争当清廉的楷模、节约的表率、勤俭的标兵。在工作上,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且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特别是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同时,建立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信息获取机制、意愿反映机制,并配套建立答疑说理、被害人救助等制度,使群众诉求、意愿得到充分表达,群众困难得到实际解决,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三、树立公开透明的“大局意识”。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坚持开门搞活动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问计、诚心听群众评议、真心为群众解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安排,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三创双争”服务基地、“三联二包”对象等社会各界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真正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全力开展和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全力开展和推进规范执法、网上办案工作。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检察工作科学创新持续发展的显著效果服务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树立狠抓落实的“实干意识”。依托“工作落实年”这一重要载体,认真梳理现有各项制度,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以法治思维和方法抓好检察机关执法作风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办案责任,探索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民群众经常性联系的工作制度,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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